关于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核算和缴纳,法规明确规定了相关准则,即购房者应按照购房款的百分比,通常在百分之二至三之间,向售房单位支付相应数额的房屋维修基金。
值得强调的是,从售房单位代收代管的这部分维修基金,其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享,不得将其并入住宅销售收入中进行归纳或抹消。《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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