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法律约束力之合同中,即使未曾得到真正实施,只要该合同本身保持合法有效性,其法律效力不因执行与否而受到影响。
因此,可以明确地阐明,对于那些尚未被兑现的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所列全部条件,便仍旧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首先,缔结该项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须具备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内容应反映出各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及决定;
最后,无论从合同条款的制定方面,还是从整个签订流程来看,均不得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之严格规定,同时亦不可触犯公共秩序和基本道德准则。《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