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商铺返租领域的欺骗行为时,受到伤害的一方享有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进行变更或者撤销该行为的合法权利,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对方提出退房的明确诉求,同时追究其应尽的违约责任。
我国法律体系明确指出,一方利用欺诈、威胁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受害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出变更或撤销申请。
当受害方请求变更合同条款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不得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