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随后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任何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违约行为都必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那么出卖方则务必执行其义务。
相反地,倘若未曾对此作出承诺,违约方需要赔偿买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当出卖方在制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引发合同无效或处于撤销、解除等情况时,买方有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以此来弥补经济上的损失;
并且,还可要求违约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