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若因故由公司主动宣布不再与其续约时,当事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权益,原因在于企业在此过程中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您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提出离职请求,便可随时离开该岗位,同时也有权要求企业给予诸如经济补偿金、双倍薪资以及加班费用等方面的赔偿待遇。
对于单位所拖欠或扣留的工资,押金以及年终奖等收取项,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不妨一并索取。
然而,必须特别留意的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务必收集并保留充分的凭证来证明自己确实曾与该企业存在过真实有效的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