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若是治疗期间存在漏诊现象,院方理应予以赔偿。
若医院在诊治的过程中并未对病人实施全面准确的检查,从而致病人严重病情遭到遗漏诊断,进一步导致病人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从而引发疾病症状的恶化,即便该院的漏诊行为并未达至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病人依然有权利追究医院在合同义务履行上的瑕疵责任,也就是必须对与漏诊相关联的所有损失支付民事赔偿款。《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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