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此提到的问题属于缓刑罪犯应当遵循的责任与义务范畴。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下列条款对于缓刑犯罪者具有强制约束力:
首先是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要求,并服从相应的监管措施;
其次,按照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定期汇报个人活动动态;
再次,认真恪守考察机构针对会客事宜所制定的明确规定;
最后,若要离开所在城市、县城甚至迁居的话,务必事先获得考察机关的审批许可。
因此,如果有人在缓刑期间未得到相应批准而擅自离境或离开其常住地的话,那么他们很可能面临遭到逮捕并受到拘留惩罚的后果。《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