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安全不幸遭遇事故之际,若被好意搭载的人员遭受创伤或伤亡,那么作为承担驾驶责任的司机同志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次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损失和侵害负责赔偿。
另外,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此类无偿乘客因非营运机动车所引发的交通意外而受到伤害,且该待定责任事实明确由非运营机动车一方做出,那么基于公平和正义之考量,这类情况下,机动车的使用人应适当减轻其本来应该承受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此必须强调的是,除非机动车使用人存在蓄意行为或者重大过失,否则不应适用上述减轻赔偿责任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