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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08 09:35:03 已帮助29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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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么起诉离婚
倘若配偶中的一方下落不明,那么另一方可径直向该方的居住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同时应附上详细的诉状、双方身份证件以及相关的举证材料。若当事人的常居之地并非位于配偶的住宿地址,则应向其常居地的所在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接到起诉申请后,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立案,并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此后,原告需立即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如受理费用等。如果所有程序走完之后,被告仍然没有出现且已失踪长达两年以上,那么申请人可按照法律规定先行向法院提出宣告该人失踪的申请;在此基础上,再向法院就离婚事宜提出正式诉讼。在此种情况之下,通常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做出离婚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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