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土地遭到强行征收的状况,及时采取行动的建议包括:首先,若您作为农民遭遇土地遭强征之事,可立即将此事与所在地县级政府反映;倘若问题仍然无法得到有效处理,您亦可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寻求帮助。其次,如果农民本人并未签署同意书,但仍出现土地被强制征收的情况,那么上述这种征收行为显然属于违法范畴。再次,任何缺乏权力批准征收及使用土地的机构或个人,若擅自非法批准占据土地,或是在超越自身授权范围内违法批准占用土地,以及所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行为,其相应的批准文件都将视为无效。关于行政诉讼审判程序,其一审阶段的基本步骤如下:首先,由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后,法院应予以正式立案;接下来,便是审理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其中包括将起诉状副本送给被告方,同时也需将被告方所提交的答辩状副本递交给原告;此外,法院还会负责通知有关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何时何地进行开庭审理;然后,进入到开庭审理环节,依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随后进行证据质证,紧接着进行辩论,而当事人需要在最后进行最后发言;最终,法院可能当庭做出判决或选择另外的日期宣布裁判结果,同时向各方当事人发送判决文书以示告知。《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