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需依据诸多细节要素进行综合判断。通常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分配原则上倾向于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一方。然而,除却经济条件因素之外,若出现某一方存在明显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行为习惯或恶劣行径,例如赌博成瘾或酒精中毒等严重问题,则鉴于这些不当行径对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所带来的巨大潜在威胁,法院往往会倾向于做出相反决定,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决给予相对更为合适的另一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