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婚姻破裂并选择离婚之时,他们所拥有的儿子的财产应当毫无争议地保留给儿子。
儿子的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不可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掌握。
若儿子尚未达到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水平,那么获得儿子抚养权的父母,将有权对儿子的财产实施代理监管,然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任意处置这些财产。
反之,若儿子已经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的财产便应由他本人自行管理,与父母无关。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