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由于经纪公司存在误导而签订的合同,是有可能进行解除的。具体的操作方式为:首先,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就可以共同决定是否要解除或更改原来的合同内容。其次,如果无法经过充分协商甚至不愿意进行调解来解决问题,受到误解影响的那一方则必须自知悉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内,向当地法庭或是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在现代法制框架下,基于明显的误解而缔结的合同,其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交变更或撤销该合同的申请。当某一方表示希望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拒绝听取其请求,并应尊重其意愿予以相应处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