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对于辞退福利的范畴认定并归入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上,应借助于「应付职工薪酬」这项账户来进行详尽精确的处置。
根据职工薪酬准则的权威导引,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辞退福利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向度的内涵:
首先,它涵盖了在员工劳动合同未履行完毕之前,企业出于某种原因而非基于员工个人意愿被迫提前终止与该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且以此为前提向其支付的补偿性资金;
其次,它还涉及到了对于一些特定的员工群体,当他们面临因年龄、健康状况或其他个人条件导致丧失工作能力,却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未能继续合同期限,此时企业需提供适当的养老保险支持,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切实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