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得同意之下擅自发布他人的照片,无疑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益。
在此情况下,受害者可以援引相关的法定条款并据此提出法律诉讼,追究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其主要涉及到的是民事方面的责任承担。
然而,若该行为严重破坏法律权威,触犯刑法,同样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