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算。
通常来讲,城市内部的电子警察系统在抓拍涉及闯红灯行为的时候,至少需要三张照片作为判定依据,经过严格的交警部门审核后,才能最终确定其是否构成闯红灯行为。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判断是否构成闯红灯有以下具体的标准。
首先,第一张照片必须清晰地反映出红灯亮起时,车辆并未驶过停车线的场景;
接着,第二张照片则要求能够展现出车辆的前轮已经压上停车线的情形;
而第三张照片,驾驶者的车辆必须完全超越停车线。
只要能从以上三张照片中清晰地看出,车辆在红灯亮起时非静止状态下发生了移动,那么经过交警部门的仔细审查,就能确认该车辆确实存在闯红灯的行为。
在此前提下,如阁下的行为可被视为在红灯亮起时在停车线之外发生了位置变化,那么该行为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闯红灯,反而更接近于“闯黄灯”的范畴。
然而,由于现阶段法律尚未针对闯黄灯采取罚款责任,因此主要还是以教育宣传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