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项目印章签署所涉及的合同效力问题,应依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定,若满足下述各项条件,则被视为合法有效:
首先,该等合同的各方签约主体必须拥有相应的民事法律权利以及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
其次,合同各当事人之间就其各自意图的表述必须出自内心真意且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之情形;
最后,所有合同条款都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或损害社会中广大公众的共同福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