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依法享有请求损害赔偿之权利,这属于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的重要内容。
在涉及到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诉讼中,若无过错方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便可向上司法院提出要求过错方支付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金的诉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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