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赁房屋遭遇不合理的额外收费时,承租方有权与出租方展开积极的谈判协商,以表达对收费提出异议,进而拒绝支付此项款项;
倘若双方并未能就多项问题达成有效共识,承租方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本案所涉详细情况及相关证据文件整理妥当,递交至法律机构,待法院依据事实作出公正裁决后执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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