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即以非法占有时行为之最终目的,在获取公私财产时实施暴力、限制、强迫等方式进行,其严重程度递增。
抢夺罪,此为针对大额公私财务的公然盗窃式犯罪,其特征在于犯罪现场中对财物持有者迅速、明显地取得财物,使得对方来不及做出反应且难以阻止其行动。
两者之间的显著区别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
首先,从客观行为上看,抢劫罪强调当场运用暴力、威胁或是其他强制手段,直接夺取他人任意数量的财物;
然而,抢夺罪则强调以突然袭击的方式严重危及受害者权益,意图轻而易举地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
其次,犯罪对象和客体的内涵并非完全一致,抢劫罪可能会间接涉及到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而抢夺罪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侵犯受害者的财产权。
第三,对于犯罪结果的界定亦存在差异,抢劫罪对财物的价值并无过多要求;
但构成抢夺犯则需要符合特定规则——被抢夺财物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
最后,二者在主观意识上也有所区别,抢劫罪需要玩家有明确的非法占有想法,而抢夺罪的主动方可能只是想瞬间掠走财物。
另外,由于两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故法律对此设定的刑罚力度也会略有差别。《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