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进行加班工资金额的核算时,首先要明确的是,日工资需要按照平均每个自然月计薪的总天数,即21.75天来换算,而小时工资则在此基础之上,通过除以8个工作小时来得到。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将其表达为以下公式:
节假日加班工资本应等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数除以21.75乘以300百分比;
休息日加班工资本应等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数除以21.75乘以200百分比;
而在日常工作日中,加班工资本应等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数除以21.75乘以150百分比。
此外,为了能精确地计算出每小时的加班费,我们还需将每日的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关于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数这一关键步骤,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对此已有明确规定,那么便可依据该合同中的标准进行确定。
但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数不得低于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