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合同(Agreement)的效力问题时,主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中与争议解决相关的条款具有其自身的效力——即使整个合同无效也不受影响;
2、如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依据该合同获得利益的一方向另一方返还所获得的财产;
3、若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在于某一方,则负有过失的一方理应向无责方支付相应赔偿金。
如果造成合同无效的因素涉及双方,那么双方均应对各自施加的过错负责并均需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