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并非只是短暂的现象,其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对交通系统在特定时间段内、某个发展阶段中运行状况的全面描绘和总结;
其次,它具有相对性,在不同环境下,道路交通安全程度也会有所差异。
因此,确保交通运营的秩序井然、安全可靠以及通行顺畅是我们面对交通问题时应坚持的重要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