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本条是关于机动车通过路口的规定。
一、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交叉路口”,也称为平面交叉路口,是指两条或两条以上道路在同一平面交汇贯通的部位。交叉路口是交通的咽喉和枢纽,是交通流量的汇合地,车辆大多大此转换行进方向,行人络绎不绝在此横过道路,同时许多公共汽车、电车在此设置上下站。它是道路网中道路通行能力的“隘路”和交通事故的“多发源”。交通堵塞主要发生在交叉路口,并往往造成车流中断,事故增多,延误严重。因此,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和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必须在距路口100米到30米的地方减速慢行,转弯的车辆必须同时开转向灯;在夜闯还须将远光灯改力近光灯。2.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3.遇路口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4.遇停止信号时,不准通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5.转弯的车辆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向左转弯的车辆必须紧靠路口中心点小转弯;向右转弯的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行驶,并且在同车道前方有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6.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这里所说的“优先通行”,是指:
(1)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2)道路不分干路、支路时,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
(3)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者右转弯的车先行。
(4)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行驶的车先行。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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