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其行为应受行政处罚但尚未触犯刑法的肇事者,原则上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及至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需承担的罚款金额从二百元到五百元不等。
如果该肇事者的行为更加恶劣且阻碍了警察正常执行公务,则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严重法律后果。《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