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针对盗窃罪的帮助犯所进行的指控,同样是基于对该罪犯所涉及的盗窃罪行的认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帮助犯属于犯罪团伙中的从犯类别,故而在判决量刑时会比主犯更为轻微。
2、针对此类帮助犯的审判处罚原则,主要依照其在集体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来确定。
倘若这些帮助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仅扮演着协助或支持的角色,他们将作为从犯接受审判;
反之,若他们在参与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受到了威胁或者逼迫,并且在此前提下被动地实施了帮助行为,并且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相对较轻的话,那么这些人员则可能被视为胁迫犯接受审判和惩处。
通常来说,对于盗窃罪案的立案金额有明确标准,即为一千元人民币。
这一标准出自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对于盗窃所得金额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以及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的案件,应当被分别视作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加以对待。
同时,每个省份、自治区及直辖市内的高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都有权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标准的范围内制定适用于本地的具体数额标准,然后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复核批准。
在针对公共交通工具的跨地区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盗窃事件,由于盗窃现场无法得以准确确认,因此盗窃所得金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将会依循受理案件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数额标准予以衡量判定。
此外,对于盗窃毒品等非法物品的情况,也应该按照传统盗窃罪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具体量刑应当根据案件情节轻重作出判断。《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