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处理涉及违约行为的案例时,我们首先需要判断相关的合同是否具有真实合法的效力以及是否包含任何违法行为。
若该赞助合同严格遵循了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遵循民法典和经济法中的基本原则并保证可实施性,那么就应该遵照合同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反之,若是合同本身便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那么也就无需讨论违约责任这一议题了。
2、针对那些法律认可的合同,倘若其中一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执行,受害方可按事先拟定的违约条款寻求法律救济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简而言之,当合约的某一方未能尽到充分履行义务或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给对方带来了实际损害,则受损方有权索求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金额,且此金额应包括在合同履行之后可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不过,赔偿金额也不得超出截至签订合同时,违反合同方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而可能产生的损失总和。
如果守约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受害方可请求继续履约;
然而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延续履行,则受害方可请求撤销合同,同时向对方索取赔偿或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