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骨折工伤所涉及的赔偿标准,大致上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我们要支付受伤员工的医疗费用;
其次,会提供相应的生活补贴以满足员工在院期间的伙食费用及住院补助费用;
当然,对于因意外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同样也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赔付;
在患者康复治疗过程中,必要的康复治疗费用以及辅助器械费用也是我们的责任范围之内;
此外,如果员工需要停止工作休养以便身体恢复,公司将为他们提供停工留薪待遇,一般来说,这项福利待遇的期限不会超过十二个月;
但是如果情况比较特殊或者伤势较为严重,那就需要由设立于市级区域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否能够延长,不过,无论如何延长,都不能超出十二个月这个上限。
如果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依然需要治疗,那么他们将仍旧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请注意,即使企业并未购买工伤保险,员工仍然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最后,提醒大家,作为公司领导层,我们应当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同等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这个标准可以参考当天当地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