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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意见书和起诉书的区别有什么

起诉意见书和起诉书的区别有什么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3-26 10:20:02 已帮助10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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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意见书和起诉书的区别有什么
一、发起主体方面存在差异。
起诉意见书是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按相关规定来制作的;
起诉书,作为人民检察院必须按照严格的诉讼流程进行,以国家名义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出公诉的法律文书,因此也被誉为“公诉书”。
二、在递送对象上两者有所区别。
起诉意见书主要递送到同级人民检察院或是本院的公诉部门;
而起诉书,通常情况下,它是直接主送给人民法院,再由法院将其分别发送给每一位被告人、辩护人、并同时附带进入检察卷宗档案以及检察院内部卷宗。
三、特别需指出的是,两者在具体内容上并不总是保持一致性。
检察院有权修正起诉意见书中所认定的犯罪行为类别,甚至可以选取其中一部分内容作为指控依据,而其余部分则予以撤销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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