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欠款,父母是否须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状况予以判断。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若待还欠款者为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那么,父母作为他们合法的法定代理人,依法负有代其偿还债务的道德义务及法律责任。
其次,对于已成年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来说,因其具有法律上的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因此对自己的行为应负责,并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与负面影响。
在此情形下,父母无需肩负为成年子女还款的职责。
再次需强调的是,若子女不幸去世,父母凭借其合法继承人的身份,在完成遗产的继承手续后,应当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起借款的清偿责任。
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部分,父母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父母如选择放弃继承遗产,则可免除清偿债务之责。
若是父母心存善意,甘愿为子女偿还债务,法律对此亦无明文禁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