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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医药费谁出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医药费谁出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3-24 12:35:17 已帮助17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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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医药费谁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当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由事故责任双方依照相应的责任比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若肇事方为机动车辆,则应由肇事方在法定的强制保险额限度内负有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之责;
而在强制保险范围外的部分,则依据责任归属原则,由各方按既定的责任比例分别承担。
具体而言,当遇害者受到人身伤害后,用于就医诊疗过程中所支付的各类费用及因此导致的工资收入降低情况(以下简称“误工损失”),相关赔偿责任人须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侍护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口粮补助费用、必要的营养费用等方面。
此外,倘若受伤者被认定存在伤残状况,那么为了满足其在未来生活中可能增加的需,而额外所需的生活费用,以及因无法再工作而丧失的收入损失,也同样应由赔偿责任人负责赔偿。
此外,伤残者在进行身体康复和护理过程中的必要费用、康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因素也应列入赔偿范畴,由赔偿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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