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姻中的情感关系无可挽回地崩溃,便可走入离婚的程序。
仅由于子女患有先天性疾病这一因素并不构成离婚的阻碍,然而,在离婚后,父母双方需共同负起照顾子女的责任。
在人民法院处理离婚事务时,必须进行调解程序。
倘若在此过程中,无疑已经证明了感情关系破裂,经过调解也无法挽救的话,人民法院有权批准离婚申请。
以下为人民法院有权批准离婚请求的几种情况:
(一)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保持长期同居关系;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且屡教不改者;
(四)由于感情原因分居两年以上者;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明显者。
当某一方被宣告失踪之后,其配偶开始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离婚。
但若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禁止离婚,而双方在此之后还继续分居长达一年,其中任何一方若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仍应准许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