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您们已经了解到,当车辆完成年度审查之后,在过户过程中不需要再次进行年检的步骤。
首先,我们要明确,车辆年检是指对拥有正式号牌和行驶执照的车辆所必需经历的各项检测,这实质上相当于按规定每年为车辆进行一次基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全面身体检查,旨在及时发现和排除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同时也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督促车主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进而达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的目的。
其次,针对车辆转让是否需要检测的问题,依据车辆是否超出检验有效期而有所不同,若超出了检验有效期,那么就有必要进行相应的检测并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以及交强险保险凭证;
但是,若是未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话,则无需再进行任何认证。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营运载客汽车在其使用寿命内的前五年内需要每年接受一次检验,而超过这个时间段以后,则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如期的检验。
而自2014年9月1日起,对于使用寿命在六年以下的非营运轿车以及其他类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七座及以上汽车除外)实行了免检制度;
在这个时间段之内,只需每两年提供一次符合要求的交强险凭证以及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便能直接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检验标志。
与此同时,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则需在其使用寿命内的第十年内每年接受一次检验,过了这段时间以后,同样遵循每六个月进行一次的规定进行检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