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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对方人格权的受损害方是不是可以既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又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损害对方人格权的受损害方是不是可以既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又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2-23 11:11:40 已帮助18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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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对方人格权的受损害方是不是可以既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又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问题解析】
可以。
民法典》规定了加害给付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民法典》第186条规定有权选择请求加害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996条又明确规定了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不影响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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