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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向谁要求赔偿

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向谁要求赔偿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经营管理是相互渗透的,我们也经常把经营管理放在一起讲,实际情况也是经营中的科学决策过程便是管理的渗透,而管理中的经营意识可以讲是情商的体现。
2024-02-23 08:15:14 已帮助14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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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向谁要求赔偿
【问题解析】
原企业分立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原企业合并的,可以要求合并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合并以及分立是不需要清算的。
【法律依据内容】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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