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有什么不同点

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有什么不同点

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有什么不同点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19 08:15:04 已帮助128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有什么不同点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
一、拟制血亲之间可以结婚
拟制血亲关系可以结婚的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不许任何一方对别人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3、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拟制直系血亲主要指养父母子女。它是由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养父母子女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二、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可否解除
未成年时,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解除。已成年时,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