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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含义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含义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6 19:09:03 已帮助20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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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含义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基本含义是多个债务人基于不同原因发生了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负担全部履行义务,债务人之一履行完毕后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本质特性有:
1、债务产生原因不相同;
2、给付内容相同;
3、债务人各自承担独立清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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