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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在任在编的某学校后勤人员,如不符合,我该怎样维权

本人是在任在编的某学校后勤人员,如不符合,我该怎样维权
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侵权事故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侵权,二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到侵权的情况。
2024-02-23 12:48:51 已帮助23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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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在任在编的某学校后勤人员,如不符合,我该怎样维权
1.从大的慨念上说学校的后勤人员隶属事业单位的工人。从分类上说现在好多学校的后勤服务推向了社会化管理,与学校只有合同关系,这类人员不再占有学校教工人编制了。从事实上中说学校后勤人员也隶属事业编制,后勤人员分两种——事业干部和事业工勤。
2.总体上说实学校职位目前三种:一种是管理职位就是机关后勤办公室人员;一种是专业技术职位,就是老师;还有就是工人职位,如师傅,工勤和食堂工作人员等。至于在后勤可否事业编,那要看干啥了,事实上上,目前虽然人事规则改革了,但是人员还是分为正式在编和不在编。以正式在编为例,就是过去说的正式工人,还是分为干部和工人两种。通常来说老师都是干部编,也就是事业编制,后勤的管理干部大部分也是,但是后勤的杂工不是。做活的多是工人编制,如木工,电工,师傅等。不过,这不是绝对的,有的还隶属临时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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