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灵活多样,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时计酬。除了以小时计酬的形式以外,常见的计酬方式还有以日、周为单位来计酬或按件计酬。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和不稳定性,造成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的收入一般低于同岗位的全日制工,
工资结算周期过长,不利于劳动者的生活安排或者重新寻找更稳定的工作。因此《
劳动合同法》出于保护劳动者的需要,缩短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结算周期。依照
劳动合同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使用非全日制工的,不允许按月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