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合同实际履行的构成情况是怎样的
合同实际履行的构成情况是怎样的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3-04 03:31:22
已帮助272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同实际履行的构成情况是怎样的
合同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存在违约行为。因为所谓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
二、合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三、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四、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合同实际履行的构成情况是怎样的
刘阳
问题:醉酒110被网上追逃,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取保候审呢
你好!正常办理取保候审是可以的。
杜强吉
问题: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怎么办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标实际使用情况和注册商标不一致有什么后果
1、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无法获得充分的民事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进行拆分、组合、变形使用,如果这种使用已经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是一个新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因注册商标未被实际使用,法院即使认定被告构成侵权,在判决被告停止侵权的基础上,对商标注册人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往往确定较低的赔偿额,甚至不予支持。 2、是注册商标可能被行政主管机关依法撤销。《商标法》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和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往往会被被告以商标注册人3年未使用,已经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进行抗辩。同时,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商标注册人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认定,也会被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依据。实践过程中,商标注册人因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被部分撤销或者全部撤销的不乏其例。3、是可能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分别进行注册申请,这种分类申请模式直接导致同一形态的商标在不同的商品类别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注册人超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就可能侵入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领域,即使是在核定使用范围内,如果对注册商标进行拆分、组合或者变形,也可能因实际使用的商标形态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构成侵权。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不仅不利于商标注册人自有注册商标的品牌培养,还可能因侵权而遭受行政处罚或陷入诉讼纠纷。4、 综上所述: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受贿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受贿人没有实际透支消费的构成受贿罪?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八、收受银行卡的,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的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使用银行卡透支的,如果由给予银行卡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透支数额也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收受具有透支功能信用卡,虽然行贿人具有还款义务,但毕竟受贿人尚未实际消费,故尚不会产生行贿人的实际财产付出,卡本身并不能成为受贿对象,成为受贿对象的卡本质是其中被受贿人实际支配了多少钱,因此此种情形不以受贿认定更加妥当。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未生效但已实际履行是否成立
合同未生效但是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所以如果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义务,而对方已经接受该履行的,合同就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对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能否限制其其权利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分取红利的权利,4.剩余财产分配权,5.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6.增资优先认购权,7.转让出资权,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权,9.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其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等身份性质的权利主要依据股东资格取得和享有,与实际出资无关。但是与股东投资行为相关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直接涉及公司的财产权,需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虽然名义上取得了股东资格,但由于其没有实施真实的投资行为,不仅没有使公司以其资本进行经营产生利润,也没有以其投资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因此,基于公平原则,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享有上述按出资比例确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没有补足应缴出资款之前,应当对其相应的股东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加以限制。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交警定责时要结合实际路况吗
法律权利和义务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法治观念。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影响,一方面,有些人不能认真对待权利,权利意识较为淡薄;另一方面,有些人也不能正确对待义务,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不强。不少人仅仅是出于对惩罚的畏惧或服从权威的习惯来履行法律义务,因而往往处于消极、被动状况,不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法律义务的现象目前还比较严重。因此,全体公民树立正确的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正确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观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正确理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性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关系密切的概念,应当以相互联系的眼光看待它们的基本性质,而不应当孤立地理解它们各自的性质。从这一前提出发,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性质。从来源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一般都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可以从法律的规定中推导出来。后一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通常被称为默示的或推定的权利和义务。从范围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首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及范围,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以及文化发展水平制约,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其次,每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法定界限。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应当在法定界限内进行。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2、正确把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复杂关系。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是对立统一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个表征利益,另一个表征负担;它们是法律这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同时,它们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可以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懂得如何适当行使法律权利,正确履行法律义务(1)权利的行使要合法。第一,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比如,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但是不得发表违反宪法原则的言论,不得通过言论对他人进行侮辱和诽谤,等等;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也不可能有不受任何限制的所谓绝对的自由,自由作为一种权利,不仅要受到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限制,还要受法律的限制。因为任何人都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群体之中,绝不能不顾其他人的利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要享有自由,就要遵守法律。第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应当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不是忍声吞气自认倒霉,也不是采用非理智的方法自行解决。(3)义务的履行要自觉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不仅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一个公民必须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培养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自觉履行义务。公民履行义务的要求是自觉。怎样才能做到自觉呢如果仅仅是出于对惩罚的畏惧或服从权威的习惯,那必然是消极、被动地履行义务,一旦无人监督或者可能逃避处罚时,自然就会产生不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法律义务的现象。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树立一种新的守法观念,那就是,履行法律义务是公民的基本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守法的自觉性。权利义务是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在实践中,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是公民法律意识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公民如何正确看待自己的权利,如何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是从公民守法的角度,说明法治国家每一位公民树立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违约怎么处理1、单方违约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自救手段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3、司法救济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4、等待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二、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规定。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5、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如《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3)除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部分履行,有没有比例限制?什么样的叫部分履行
合同诈骗罪中没有履行能力的认定 在市场经济中,履约能力的有无及大小,受各种主观与客观因素的制约,具有可变性。没有履约能力与他人签订合同,未必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履约能力与他人签订合同,也不能完全排除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有的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履约能力,但其在合同签订后可以通过努力争取到履约的条件。对于这样的行为人,只要其在合同签订后有为履约积极努力的行为,就不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反之,有的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虽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在合同签订后由于情况变化,履约无望,进而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同样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可分为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力和无履约能力三种情形,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认定:(1)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只履行一部分,如果其不完全履行的目的旨在毁约或避免自身损失或由不可避免之客观原因造成,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如果其部分履行意在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2)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3)有部分履约能力,同时亦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即使最后合同未能完全履行或完全未履行,一般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的履约行为本意不在承担合同义务而在于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合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4)签订合同时无履约能力,但事后经过各种努力具备了履约能力,并且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则无论合同最后是否得以完全履行,均只构成民事欺诈;(5)签订合同时无履约能力,之后仍无此种能力而依然蒙蔽对方,占有对方财物的,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6)有部分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部分指多少?有没有比例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条文中具体列举了五种诈骗表现形式,其中第(3)条“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实践中,在对此种类型诈骗认定时,由于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一般不易区分,往往导致在认定事实上难以准确把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朋友主要是做电脑生意的,有人已经决定大量订购了,不过价格都是口头协商的,口头给要到一批货物了,发现质量还算可以的,已经履行了,合同未生效但已实际履行如何?
实际履行可以使得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于建才
问题:你好,我的货车在乡村小路被交警查到的开了六百块罚单,但是罚单的内容和实际情况不一致,地点也不一致,能复议吗?
可以复议
合同事务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合同事务
1068次阅读
买车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合同事务
1348次阅读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事务
810次阅读
一亿元的居间费10%合法吗
#合同事务
848次阅读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事务
935次阅读
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有哪些
#合同事务
1277次阅读
关于
合同实际履行的构成情况是怎样的
精选专题信息
合同租金总额是总额的什么意思
2024.06.04
点了菜还没上可以退吗
2024.06.04
销售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2024.06.04
签合同要注意什么条件
2024.06.04
合同法定解除的原因有哪些呢
2024.06.04
合同单方违约可以支付两倍违约金吗
2024.06.04
合同双方享有权利是什么合同
2024.06.04
合同起诉的时限是多久
2024.06.04
反担保合同的格式有什么要求
2024.06.04
合同违约金该如何赔偿
2024.06.04
个人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24.06.04
口头合同可以确认无效吗
2024.06.04
合同变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4.06.04
付款请求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一些
2024.06.04
买卖合同是不是实定合同
2024.06.04
解除合同协议书有用吗
2024.06.04
热门推荐
热门合同事务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合同效力律师
合同订立律师
合同终止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违约律师
合同审查律师
合同法规律师
合同纠纷案例律师
合同欺诈的认定标准
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
保密协议不给钱有效吗
签合同应届生算应届吗
推翻协议需要几个条件
工作合同丢了可以补吗
合同欺诈能治安处罚吗
合同涂改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退款纠纷怎么解决
合同未履行的法律后果
税务事务所代理合同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书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三)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二)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一
留学事务委托合同(一)
事务委托书样本
事务委托书范本
演艺事务授权委托合同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民法典
装修装饰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案一般怎么判
合同违约金多少合法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百分之几
签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
运输合同纠纷
合同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违约合同赔偿标准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合同违约怎么起诉
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合同纠纷案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如果合同违约了怎么办
合同纠纷怎么起诉对方
装修合同违约怎么起诉
装饰合同纠纷
怎么起诉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坐牢合同履行不了算违约吗
劳动合同毁约赔多少
装修合同违约责任
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吕美亮律师
2024-05-27 09:06:59
可以不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问题:客户接我的商铺,交了定金现在却不愿意接了,要求我退定金,我是否可以不退?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7:01:29
具体少发多少钱,是不是打字错误?
问题:我儿子干的临时工,少发1个多块钱,请问怎么办,没有合同,跟着中介走的?
郁华僖律师
2024-05-26 10:33:51
需要根据你通提供的相关证据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说车子没有归还,告我们没我赔偿损失近10万,24年突然收到一张传票,18年退车,2017年租网约车?
包敬立律师
2024-05-26 09:00:52
这是竞业禁止条款,但要给你补偿才生效。
问题:我签过一个合同,写着解约后一个自然月起不得参与同类型工作,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包敬立律师
2024-05-26 09:11:43
看合同要收费的,可以与律师联系
问题:想求律师看下合同?
钱威律师
2024-05-23 01:45:5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
问题:微信转账报名考试发现与承诺不符?
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22:08:47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工期违约需要合同、签证、通知等等证据材料,
问题:装修公司工期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5-14 16:2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问题:装修房子工期装修公司已经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14 08:14:1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是签的网络合同,上午刚签,然后我现在不想干了,可以退钱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13 14:08:13
是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定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担保性质:其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履行。 2.?实践性: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预先支付性:是在合同履行前支付的。 定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对合同双方形成约束,促使双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 2.?在一方违约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定金的定是这个定吗?谢谢?
郁华僖律师
2024-05-26 10:33:51
需要根据你通提供的相关证据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说车子没有归还,告我们没我赔偿损失近10万,24年突然收到一张传票,18年退车,2017年租网约车?
包敬立律师
2024-05-26 09:11:43
看合同要收费的,可以与律师联系
问题:想求律师看下合同?
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22:08:47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工期违约需要合同、签证、通知等等证据材料,
问题:装修公司工期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樊乐乐律师
2024-05-13 14:08:13
是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定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担保性质:其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履行。 2.?实践性: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预先支付性:是在合同履行前支付的。 定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对合同双方形成约束,促使双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 2.?在一方违约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定金的定是这个定吗?谢谢?
吕美亮律师
2024-05-27 09:06:59
可以不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问题:客户接我的商铺,交了定金现在却不愿意接了,要求我退定金,我是否可以不退?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7:01:29
具体少发多少钱,是不是打字错误?
问题:我儿子干的临时工,少发1个多块钱,请问怎么办,没有合同,跟着中介走的?
包敬立律师
2024-05-26 09:00:52
这是竞业禁止条款,但要给你补偿才生效。
问题:我签过一个合同,写着解约后一个自然月起不得参与同类型工作,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刘阳律师
2024-05-14 16:2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问题:装修房子工期装修公司已经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23 01:45:5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
问题:微信转账报名考试发现与承诺不符?
钱威律师
2024-05-14 08:14:1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是签的网络合同,上午刚签,然后我现在不想干了,可以退钱吗?
更多
最新法律知识
购车定金可以退吗怎么退
2024.06.04
1480次阅读
买卖合同结束后还可以追究侵权责任吗
2024.06.04
1856次阅读
内部承包协议是否合法
2024.06.04
1224次阅读
双方合同不能触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吗
2024.06.04
1332次阅读
签了和解协议后面人去世了能起诉吗
2024.06.04
1914次阅读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团结是成功的“原动力”
下载
2
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说明
下载
3
国际工程履约保函
下载
4
国际工程履约保函书
下载
5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有效成立
下载
6
国际工程履约保函(银行)
下载
7
国际工程履约保函格式
下载
8
履约的担保书
下载
9
国际商会国际销售示范合同(用于转售的制成品)
下载
10
工程项目履约担保格式是什么意思?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虚假破产罪
资敌罪
聚众哄抢罪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聚众斗殴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