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新注册公司,公司法上并未有在2018年有新的规定,但根据2013年最新一次公司法的修订,对于新注册公司,公司法修改了如下内容:
1、放宽注册资本: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2、简化登记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3、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