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2月22日起,关于房产2018年
个人所得税税法,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2套以内(含2套)(家庭成员范围包括
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
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3套以上(含3套)住房的,一律按江苏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