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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法律内容是什么

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法律内容是什么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03-05 10:25:58 已帮助16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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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法律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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