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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的关系是怎样的

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的关系是怎样的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3 00:22:51 已帮助28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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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的关系是怎样的
1、专属管辖协议管辖有着密切的关系。专属管辖构成了对协议管辖的限制和排除。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管辖的方式予以变更,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正是由于专属管辖与协议管辖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常常需要通过协议管辖来解释、说明专属管辖。
2、需要说明的是,当协议管辖只选择某一个法院管辖时,该案件只属于当事人选定的那个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这使得协议管辖也具有一定的专属性,或者说通过协议使案件“专属”于某一法院管辖,但是,这并不是真正的专属管辖,并不具有专属管辖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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