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验收的注意事项:
1、购房人要仔细验收房屋,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
2、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产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
3、发现房屋有一般质量问题,应立即要求开发商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4、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