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父母有收入但生活困难的,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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