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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迁出,房屋倒塌,原宅基地应归谁

全家迁出,房屋倒塌,原宅基地应归谁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3-01 17:37:52 已帮助27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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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迁出,房屋倒塌,原宅基地应归谁
1、归农民集体所有。
2、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宅基地使用者的全家已迁出该村,且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该宅基地应当由村集体收回。
3、《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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