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的土地遭受占有时,他们有权寻求村民委员会以及乡(镇)的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对于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的情况,还可将案件提交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利责令侵占方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且课以罚款。
如果协商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农民们还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侵占行为构成犯罪,相关责任人将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