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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送达方式

行政诉讼送达方式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4-02-28 18:40:00 已帮助9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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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送达方式
行政诉讼中,送达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送达应以直接送达为主要方式,如果不能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其他的方式送达。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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