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责任的物业收取物业费时,业主可以就未尽责任、服务不到位的部分申请拒交物业费,物业未尽责任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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